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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质量控制样品主要用于固体废物中12种重金属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、方法验证、方法比较等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质控样品选用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物(生活垃圾、植物残体、废旧木料等)混合物为原料,在制备过程中经灭菌、去杂质等均化手段,经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中避光保存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质控样品定值方法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(ICP-OES)、原子荧光光度法(AFS)。适用标准HJ781-261、HJ702-2014(总量)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值及不确定度
编号 | 名称 | 标准值(mg/kg) | 扩展不确定度(mg/kg)(k=2) |
ZKQC8694 | 总银Ag | 8.71 | 0.78 |
总钡Ba | 442 | 39 | |
总铍Be | 17.8 | 1.7 | |
总镉Cd | 8.84 | 0.79 | |
总铬Cr | 84.2 | 6.9 | |
总铜Cu | 53.8 | 4.3 | |
总镍Ni | 50.4 | 4.6 | |
总铅Pb | 35.1 | 3.1 | |
总锌Zn | 87.4 | 6.9 | |
总汞Hg | 0.595 | 0.057 | |
总硒Se | 3.78 | 0.37 | |
总砷As | 4.84 | 0.51 |
标准值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不确定度分量、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
依据 JJF1343-2022《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、稳定性评估》,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,对其进行均匀性检验、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、稳定性良好。
本样品至定值之日起,有效期为36个月。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样品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运输、储存及安全警示
1.包装:本质控样品以玻璃瓶包装,40g/瓶。测试最小取样量为0.25g,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。
2.运输和贮存:本样品采取常温运输方法,运输时应避免挤压、碰撞;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。
3.使用:使用时请佩戴口罩、手套进行必要防护,并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,本样品仅限实验使用,严禁它用。
声明:
地 址:河南省商城县金刚台大道食药监检验中心4楼